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主要工作
云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简称省对外友协)是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从事民间外交的群众团体,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代管。
省对外友协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全国对外友协和省委、省政府开展民间外交工作的方针政策,通过民间对外友好交往,配合国家总体外交,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建立和发展我省与世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和各界人士的良好合作关系,促进我省各地区各部门与世界各国有关机构开展各领域的互利合作;推动国际间的人才交流,开展青少年间的国际交往。根据授权,负责协调和管理我省建立和发展国际友好城市关系工作;指导全省各地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云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设3个业务机构(副处级)。
云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事业编制16名,其中:会长1名(由省外办主任兼任)、专职副会长1名(副厅级),秘书长1名(正处级),副秘书长3名(副处级,分别兼任综合工作部、亚非工作部、欧美大工作部各部主任),各部正科级副主任领导职数3名。无退(离)休人员,无在编车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云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决算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简称省友协)2017年度收入合计25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34万元,占总收入的99.75%;其他收入0.63万元,占总收入的0.2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友协2017年度支出合计25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3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2017度用于保障省友协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2.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60.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5.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75%。其他支出1.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友协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友协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较2016年增加0.98万元。系因接待全国友协等上级部门、驻外使领馆、外国驻昆领事馆、其他省市外办友协及相关部门来访和开展工作交流产生的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友协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6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5.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8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1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云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