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综合处 2020-02-20

  

 

一、总体情况

省外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外事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我省外事重点工作,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了2019年省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www.yfao.gov.cn/)下载。

(一)主动公开方面。省外办紧紧围绕2019年外事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编制主动公开目录和指南,通过“云南外事”门户网站依法公开省领导外事活动、国际区域合作、对外友好交往、因公临时出国(境)、周边动态、财政预决算、精准扶贫等方面的信息。认真做好省“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公开5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提案办理结果。2019,省外办通过云南外事网站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0云南外事”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37条;办理公众留言28条。接听省平台转接的“12345”热线电话1,转接成功率100%及时签收办理省平台转办工单1件,按期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省外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接收、受理并依法办结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交办的公民申请信息公开1件。办理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规程进行答复,答复文书要素齐全,档案文书管理规范没有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省外办严格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坚持信息发布员、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四)平台载体建设方面。省外办认真做好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我办《网站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认真履行门户网站规范管理和安全监管责任,对门户网站进行安全维护、检测和检查工作,坚持做好日常监测、定期抽查,常态把关,确保门户网站安全运营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按时补办政务新媒体有关备案手续。

(五)政策解读回应方面。省外办积极采取新闻发布会、深入基层一线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工作。2019年,领导利用新闻发布会解读回应关切4;接受媒体访谈2次;办党组成员2次深入地州,就如何理解和适用国家临时因公出国(境)审批政策进行培训解读,现场辅导答疑,回应关切;办领导多深入州市外办、科研院所、省直部门等地开展临时因公出国(境)、领事保护、外事礼宾礼仪等政策宣讲和解读在云南外事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专栏,发布解读回应信息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

50106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鉴于外事工作事权在中央的特殊性,工作涉密程度高,不宜公开的事项较多,给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带来困难;二是少数处室对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的思想认识不够深入,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加强。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省外办将进一步在工作实践中探索有效方式,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视情邀请相关专业人员为全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