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度—2021年上半年)
2021-10-22

一、基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省外办积极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断扩大,购买服务质量、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2020年,累计购买服务项目23个,预算资金850万元,执行资金840.28万元。2021年,计划购买服务项目27个,预算资金1284万元,16月执行资金303.78万元。

由省外办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主要有:1. 服务社会公众和组织的常规项目。如: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委托、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委托、因公电子护照复合成本等。2. 单位业务需要的项目。如:与新华网合作外事宣传项目、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平台运维、机关绿化保洁、领馆区物业服务等。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我办进一步完善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购买程序、工作流程、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质量标准等制度规章。同时,明确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职责,一方面,做好有关法规、政策、规章、标准和规划的研究制订工作,履行好购买监管职责和绩效评价职责;另一方面,督促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切实增强承接服务项目的能力。

(二)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对各部门提出的政府购买服务需求,财务部门及时向市场询价,形成采购需求报告,按照程序报批后,编制项目预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采购,按程序向省财政厅报送采购计划,并按照批复开展采购工作。重大项目由办党组会研究,集体审议项目申请、采购合同等重要事项。对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定期进行评估,进一步推动项目落实。

(三)加大公共服务项目监督力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格执行预算制,以招投标、询价、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购买,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取外部和内部两个层面加强监督,项目完成后主要通过对购买服务的效率、公共服务的享用者、公众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绩效评估,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取得明显实效。

三、下步打算

一是强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能力。政府购买服务是一项制度创新,虽然多见于各类政策性文件中,但认知度并不高,还需要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形成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动力。

二是提高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现行政府采购品目中服务类项目范围过窄、政府购买服务与财政预算管理的衔接等问题,影响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与货物采购相比,服务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大多具有无形、成本不确定、周期长、专业性较强等特点,特别是公共服务项目,不仅要考虑服务项目本身的管理和操作特点,还要涉及社会效益和评价,复杂程度较高,需要专门配套政策制度及时跟进,才能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逐步拓宽购买服务领域。目前政府部门在购买服务方面做得较多的是将部分职能转移给相关的行业协会,而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扶贫济困、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领域的购买服务尚不多见。受益对象以工商企业、城镇居民为主,而农民工、流动人员、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受益较少。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法定形式择优选择供应商,并对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全方位跟踪管理,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