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47号提案的答复(云政外综[2021]7号)
2021-08-31

王智勇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云南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承接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建议》(第0247号)收悉,经与您电话沟通,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支持。省外办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紧紧围绕《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任务分工》要求,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责任领导具体抓、处室配合协同抓的工作机制,牵头完成了“自贸试验区经贸、科技人员可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一次审批、一年多次有效出国任务批件”和“在国际会议、对外邀请、使节来访等需审核审批事项上,建立外事审核审批直通车制度”的改革试点任务。一是根据外交部对我办上报的《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贸科技人员因公临时出国一次审批一年多次出国有效的实施细则》和《关于授予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3家管委会为签证邀请函核实主体单位的请示》答复意见,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片区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实际需求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片区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实行分类管理,并通知相关外办及片区管委会相关政策要求,指导其加强协调,理顺内部工作流程,依据有关规定继续做好自贸试验区邀请外国人来华管理工作。二是在向国家部委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的同时,我办及时研究省级层面相关支持措施。简化国际会议外事审核审批程序,允许试验区内企业、机构经试验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直接向省外办报批在滇举办国际会议;在严格执行外交部关于邀请外国政要来华、外国驻华外交人员访滇报审工作相关规定基础上,积极研提简化试验区外国人来华邀请审核审批工作方案,允许3个片区管委会与我办建立直通车制度。

对焦推进云南与缅甸、老挝等毗邻国家建立外籍务工人员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我省与老挝、缅甸、越南建立了“云南—老挝北部合作工作组机制”、“滇缅合作论坛”等工作机制,开展了包括跨境劳务合作等多领域的交流,特别是与越南的劳动力合作已较为成熟。目前,双方在省级及地方层面已就劳动力合作签署了相关文件。《中国云南与越南河江老街莱州奠边联合工作组第六次会议签署第纪要》第7条明确“滇越五省积极推进跨境务工管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边民跨境务工管理试点,共同保护跨境务工边民的合法权益”。在中越五省联合工作组机制合作框架下,河口县与越南老街河江莱州奠边四省签订了跨境人力资源合作纪要,保障了务工人员的合法供给源。同时,河口县出台了《外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外籍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实现了对外籍务工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聚焦服务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利用高层互访、机制会议等方式,加强与越老缅三国的沟通与交流,强化政策对接,推动与三国在人力资源方面实现更深层次的合作。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