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153号提案的答复
张有沧委员:
您提出的第0153号提案《关于促进云南与孟加拉国经济文化交流的提案》已交我办分办。现答复如下:
云南与孟加拉国友好交往源远流长,孟加拉国是“一带一路”倡议重要参与国,也是云南省对外开放和开展国际区域合作重要伙伴。加强云南省与孟加拉国经济文化交流对促进区域融合,造福域内民众具有积极作用。
近年来,云南与孟加拉国高层互访频繁、经贸往来不断、人文交流密切,合作势头良好,对深化滇孟双方友好交流、经贸合作搭建了非常好的平台。同时,双方在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增强。下一步,我办将以周边外交方针为指引,继续扎实推进我省与孟加拉国友好交流合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发挥地方优势,进一步密切高层交往。主动作为,保持双方高层互访良好势头,继续做好重要孟方高官访滇的接待工作。继续发挥好南博会、中国—南亚合作论坛、商洽会、孟中印缅地区合作论坛、滇孟对话会等现有合作平台,以及昆明—吉大港友城交往平台的促进作用,不断提升滇孟高层交往的水平和效益,高位推动云南省与孟加拉国经济文化交流;
二是主动汇报协调,推动签证便利化。因签证政策系国家事权,我办将积极向外交部领事司等主管部门汇报,在条件成熟情况下,在国家层面推动双边签证便利化。同时,也将积极建议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向公安部和国家移民局等国家有关部委反映我省请求;
三是精心策划,做好对孟人才培训工作。发挥好外办职能,积极配合好省内相关单位为孟加拉国举办公共管理、旅游、经贸、金融等领域的培训项目,促进双方交流,深化友谊。
四是拓展渠道,推动孟加拉语人才建设。经我办调研,目前孟加拉语系稀缺语种,全国仅中国传媒大学和云南民族大学开设孟加拉语专业,且学生数量较少。我办将积极支持云南民族大学开展孟加拉语翻译人才培养工作,并协调孟加拉国驻昆明总领事馆给予积极支持,为我省培养更多孟加拉国语言和文化人才,便利双方交往。
五是为吸引孟加拉国企业在昆明设立采购总部提供必要的协助,发挥好外事协调职能,便利滇孟往来。
(联系人及电话:王玲 64098159)
云政外发〔2019〕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