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秘书处 2019-01-30

一、基本情况

我办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党组法定职责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2018年我办共接收办理了3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24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5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边境口岸(通道)建设、跨境旅游、文化、教育、医药、农业产业交流合作、企业走出去等方面的工作,需要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和跨部门协作,推动难度较大。

办理工作中,我办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指导,坚持办理工作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沟通协商,分工协助,确保所有承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答复办结。同时,按要求在我办门户网站设立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依法公开了3件涉及社会关切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自觉接受各种监督。截至目前,没有收到一份“不满意”反馈,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健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办始终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由办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办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工作领导小组机制,确保办理工作有规可循。明确秘书处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构,负责归口管理、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动员,及时组织召开交办会,要求承办处室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办理程序,认真完成办理工作;办理过程中,办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跟踪了解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秘书处积极组织、协调、指导相关承办处室做好答复工作,各承办处室密切配合、按时完成任务;根据省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并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办理工作机构和职责、办理要求、办理程序、激励问责等,确保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开展。

(二)以培训指导为抓手,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程序。为强化办理程序规范化,结合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的新要求,我办在召开交办会的同时进行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题培训,全办业务处室和部门领导及相关承办人员40余人参加。培训从办理方式、办理要求、协商、调研、答复、公开、归档等各个办理环节进行了讲解和逐项演示,对办理工作制度进行了解读,深化了对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五定”原则和级责任制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承办人员对办理程序的熟悉掌握。办理过程中,秘书处耐心指导,严格把关,要求复文在报经办领导签批前先送秘书处审核,在网上答复的同时将正式纸质复文寄送代表和提案者,做到万无一失,确保了每一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都符合规范程序,都能让代表和提案者满意。

(三)以沟通协商为基础,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实效。我办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必要环节和必经程序,对我办协办的重点提案主动利用电话、邮件及书面文字形式与提案者进行沟通协商,主动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得到了提案者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对涉及我省边境口岸建设的重点问题办领导带队主动走出去实地调研了解建议提案有关情况,主办处室多次与代表或提案者协商沟通、交换意见,得到其满意反馈,切实增强了办理实效。

  (四)以强化督办为手段,推动办理工作落在实处。秘书处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的督办工作,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办内督查工作重点内容,并将办理情况与承办处室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在督办工作中,办领导亲自过问办理情况,秘书处密切与各承办处室交流沟通,督促提醒,跟踪掌握办理进度,及时向办领导汇报,适时通报督办情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针对督办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协调、指导;对办理程序不规范,复文格式不符合要求的答复件,予以退回重办,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所有办理件按时保质保量办结。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体来看,2018我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存在一些不足。如:尽管开展了系统培训和个别指导,仍然有个别承办人对办理程序还不够清楚明了,还答复格式不够规范、标题不规范、分类不准确、抄送单位不全等情况发生;建议提案办理在有效推动外事工作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尚未充分体现。

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办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继续加强培训指导。视情邀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来办开展培训,针对出现的常见问题和新要求进行辅导,确保全办同志,特别是建议提案承办处室和人员对办理程序了熟于心。

(二)积极探索建议提案办理与外事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加强调查研究,推动续办续复,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全省外事工作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四、相关工作建议

为确保交办工作及时顺畅,我办在接收到建议提案后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集中交办会,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然而,在办理过程中存在交办的提案件数与实际接收到的办理件数不相符的情况。经询增加的属于新改办件,但就新增改办件并未征求过意见,亦未收到书面通知。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办内交办不畅,协调及办理难度增大。针对这一情况,建议请相关主管部门及时与改办单位沟通,充分征求意见,及时下发书面通知,避免漏办、迟办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