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47号建议的答复(云政外发〔2018〕26号)
2018-05-21

吴华昊代表:

您提出的第0447号建议《关于对金平县开展边境旅游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建议》已交省公安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公安边防总队及我办分办,结合我办工作职责,现答复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办积极利用中越两国、云南与越南相关省份的合作机制,积极支持金平县开展边境旅游促进边疆经济发展,一方面推动越方不断改善老街—莱州、莱州—马鹿塘口岸、莱州—奠边道路通达条件,促进金平与境外旅游道路的畅通。另一方面不断深化我省与越南北部4省在旅游领域的务实合作,在2016年我省与越南河江老街奠边莱州五省联合工作组会议上,推动达成共识并签署纪要:“继续推动旅游合作,加强边境旅游、国际旅游项目和旅游线路的宣传和推进,鼓励双方旅行社对对方旅游资源和线路的宣传,开展游客互送合作”。在20183月我办与越南北部6省外事厅负责人友好交流活动中,达成积极推动越方与我省共同推进边境旅游合作的共识。

在下步工作中,我办将继续发挥外事部门作用,支持协助金平县开展边境旅游促进边疆经济发展,一是利用省级领导互访等契机,继续协调推动越方高层重视和支持边境旅游事宜;二是继续利用双边合作机制,不断推动越方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改善边境地区道路通达条件,为金平开展边境旅游创造外部便利条件;三是积极配合省旅发委等相关部门,形成大兴边境旅游,促进边疆经济发展,促进守边固边的内部合力。

建议中提到的两条边境旅游线路,在越方境内行程较为周折,具体推动时需要进一步优化。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8427

 

联系人及电话王毅  6532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