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0572号提案的答复(云政外发〔2017〕64号)
秘书处 2017-07-25

民建云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民营企业与民间组织‘走出去’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外事部门充分发挥外事工作资源的优势,积极利用现有的多双边合作机制,通过“官民并举”的高层互访、友城交往、国际展会、民间团体、友好人士等交往渠道,利用组织企业推介会、外国高层代表团来滇考察、企业海外调研学习等活动,为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创造条件、开辟对口联系渠道、搭建信息政策平台。

针对我省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去”在政策支持层面存在的一些不足及民间组织国际化程度严重偏低的情况,涉及我办工作业务的,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协调及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民营企业与民间组织“走出去”的政策引导与咨询力度。利用外事资源、渠道,鼓励和引导我省民营企业与民间组织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在依法依规开展良性竞争、合法经营的同时,尊重当地法律法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积极助推当地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工作,维护国家形象。

二、为支持省内民间及社会组织和有关机构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公益活动以及为全省对外开放服务,我省于2013年成立了“云南民间国际友好交流基金会”(简称“云基会”)。几年来,云基会积极申请项目经费,组织实施了云南省医疗队赴缅甸、老挝7次“光明行”项目,向缅甸捐赠3辆消防车及防护设备等活动。云基会多项民生公益项目的实施,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肯定,赢得了普通民众的支持,逐步树立了负责任、有担当的形象,为我省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走出去奠定了民意基础。我省友协将进一步加大“云基会”相关工作的开展和项目实施,继续向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争取经费,加强与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的有效对接,整合相关资源,合理使用好“走出去”资金。

三、近年来,我省社会组织持续发展壮大,积极“走出去”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国际影响、推动对外开放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我省成立了由省外办、省民政厅牵头的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省级协调管理机制,指导协调我省社会组织走出去。该机制将进一步加强协调管理工作,培育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四、根据外交部要求,我办承担了为我省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的中方人员,台港澳资企业中的大陆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的业务。随着我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以及“一带一路”国际重大产能合作的不断推进,我办将进一步加大APEC商务旅行卡的宣介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我省企业人员申办并使用APEC商务旅行卡,使企业在开展对外交往,特别是开展亚太地区经贸合作时充分享受到旅行卡带来的便利。

五、在领事保护及宣传方面,我办将大力宣传“中国领事服务网”、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12308热线、“领事直通车”微信公众号和“外交部12308”微信小程序,积极引导我省民营企业及民间组织用好外事信息网络平台如《中国公民出国提醒》、《中国公民海外安全风险防范常识》和《中国领事保护协助和保护指南》;免费发放年度最新领保指南手册,提高领事服务信息覆盖面,共同做好预防性领事保护工作;适机指导“走出去”企业建立健全外事管理规定、境外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规避风险;继续加强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尤其外国驻昆领馆的联系、沟通,共同做好企业外派人员的领事保护工作,维护企业及人员在海外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驻昆领馆的牵线搭桥作用,为我省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了解外国国情、市场、行业状况提供值得依赖的外国官方渠道,为其“走出去”建立正确的决策基础及海外安全风险评估;对前来寻求帮助的我省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提供热情的领事服务,在符合规定和职责范围内尽力协助解决其在外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7527

 

 

联系人:省外办秘书处  姚卫红

联系电话:64098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