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31号建议的答复(云政外发〔2017〕48号)
2017-04-27

李验波等代表:

李验波等代表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洱边民通道建设的建议》(第0631号),已交我办分办,经研究,现就涉及我办工作事项答复如下:

我办高度重视全省口岸、边民通道建设工作,始终把该工作作为促进我省沿边开放的重要抓手。“十二五”期间,我办积极配合协助省口岸部门,不断加大普洱市口岸开放与边民通道建设工作力度,通过口岸升级改造,推动口岸及边民通道基础建设,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使口岸服务全省开放型经济能力明显加强,普洱勐康口岸经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新建口岸。在“十三五”期间,我办将继续支持普洱市对外开放工作,进一步加快普洱口岸、通道扩大开放,经我办与省口岸部门协调配合,勐康口岸被列为申报一类扩大开放口岸,同时,争取孟连口岸纳入口岸开放双边协议。

根据我国政府与越南、老挝、缅甸政府签订的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协定,我省与越南、老挝、缅甸有关省(邦)建立了双边合作机制,就双方经贸合作、跨境运输、口岸管理等进行不定期会谈会晤,保持协调联动。在中越口岸合作机制下,推进了与越南河江、老街、莱州、奠边等省地方口岸管理合作机制建设。各州市外办、口岸办及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边防等口岸联检部门也与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家有关机构建立了定期会晤机制和遇事及时联络机制。

“十二五”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口岸管理和建设工作,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口岸工作推进大通关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口岸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云南省边民互市规范化场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正在重新修订《边民通道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制定了加强口岸通道管理、促进口岸通道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随着口岸通道管理改革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口岸通道规划、建设、运营和通关便利化等工作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我办下一步工作:

1.我办将积极向外交部反映情况,争取将普洱口岸建设等有关问题列入中越、中老边界联委会和中缅司局级会晤议题加以推动和促成,早日将勐康口岸建成一类扩大开放口岸。

2.《中缅边境管理与合作协定》将于年内到期,我办将利用两国重新制定《中缅边境管理与合作协定》契机,主动开展工作,积极反映情况,争取把口岸通道优化配置以及口岸建设纳入《协定》有关条款,不断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早日实现中缅边境地区持护照通行,推动普洱市边民通道和口岸建设迈上新台阶。

3.充分发挥云南-越北、云南-老北和滇缅论坛等合作机制的作用,将口岸通道建设列入机制议题的重要内容。针对孟连口岸发展问题,与缅甸中央政府及缅北地方政府沟通协调,不断寻求提升口岸通道建设的契机,为普洱市实现”一带一路“建设寻求突破口。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7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