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外事公众号 ×
    首页  »  友好交往  »  民间交往
云南社会组织走入老挝行动方案
2019-07-22

  编者按:2019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和老挝人民革命党发表了《关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中老行动计划)。中老行动计划提出:坚持相知相亲,夯实命运共同体民意基础。加强中老双方群团组织、企业、中央及地方行业协会间友好交流合作,深化人文,教育,卫生健康等民生领域交流与合作,夯实中老民间友好基础。 

  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作为民间交往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渠道,走入老挝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是新时代巩固和拓展中老、滇老各领域友好的重要途径。2019年4月,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联部举办了“丝绸之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论坛,探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民间组织开展合作的重点领域、项目规划、执行方式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滇老在各领域的交流持续发力,云南在深化中老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落实中老行动计划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为此,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会同省社会科学院等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云南社会组织走入老挝行动计划》,旨在进一步引领云南社会组织有序走入老挝,开展民心相通工程。这是我国第一个地方省份出台的社会组织走出去的引导性文件,也是新时代我省深化对老挝友好合作的旗帜性文件。 

  鉴于社会组织的社会属性,并借鉴国际非政府组织在老挝开展活动的普遍规律,以及目前我省社会组织处于初始发展阶段的现状和特点,《云南社会组织走入老挝行动方案》重点体现引导性、社会性和可行性。在推动云南社会组织走入老挝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重在引导,提出方向,适时协调;社会组织重在参与老挝社会基层建设,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民众对生活的基本向往;开展的合作项目应易于建设,民众参与度高,社会效益好。 

2016年年12月14-18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专家到老挝琅勃拉邦开展“光明行”活动,免费为当地群众实施白内障手术200例。图为省第一人民医院医生为老挝白内障患者揭开术后眼罩。

2016年年12月14-18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专家到老挝琅勃拉邦开展“光明行”活动,免费为当地群众实施白内障手术200例。图为重见光明的老挝患者高举拇指,真心点赞感谢云南省医生。

  

云南社会组织走入老挝行动方案 

  2019年是中老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10周年。为充分发挥我省社会组织在中老民间交往和服务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夯实中老民意基础,拓展传统友好,特制定本方案。 

  本文中所指的社会组织是指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国内社会组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和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方针和工作理念,着力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持续推进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政社互动。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精准把握老挝民间需求意愿,尊重社会和市场发展趋势,适时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主动性或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民间合作。 

  (二)放管并重。处理好“放”和“管”的关系,既要简化手续,优化服务,加大培育扶持,又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云南社会组织走入老挝健康有序发展。 

  (三)统筹兼顾。既要充分考虑老挝国情、社情、民情,又要根据新时期我国外交发展的现实需要,充分调动云南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中老命运共同体的积极性。 

  (四)突出重点。结合老挝《经济社会十年发展战略(2016—2025年)》和我省优长领域,鼓励云南社会组织在减贫、医疗卫生、防灾减灾、替代种植、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教育、青少年交流等领域开展合作。 

  三、目标任务 

  以打造中老具有战略意义的命运共同体为目标,以对接中老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紧贴老挝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社会组织走入老挝有序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2019-2022年为奠定基础阶段,推动落实云南社会组织在老挝的登记注册,重点在中老边境省市开展一批资金需求小、社会效益好、紧贴基层的民生项目。2023-2025年为巩固和推广阶段,重点拓展云南社会组织在老挝实施多种类民生项目,完善云南社会组织在老挝的发展模式。 

  ——减贫领域。秉持共同发展理念,借助中国“万企帮万村”、“定点帮扶”等减贫经验,积极参与和帮助缓解老挝贫困村寨百姓用水、用电、交通、看病等民生问题;实施减贫示范项目,举办针对不同贫困人群的技能培训;在中老边境地区试点建立扶贫互助互富友好村寨:丰富和拓展替代种植种类,引导农林产品进入中国市场。 

  ——医疗卫生领域。积极开展公共卫生交流,合作组建医疗救护队,视情共建或援建卫生机构;帮助培训老方医务人员,开展医疗领域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面向普通民众开展禁毒防艾、登革热、肝炎等传染病的预防性卫生知识讲座;开展人道主义医疗救助,捐赠医疗器械和药品;继续深化“光明行”活动,开展妇幼和老年病体验等巡诊义诊活动。 

  ——防灾减灾领域。积极开展地震、森林防火、水灾等自然灾害方面的救援技能培训,提供人道主义援助;鼓励云南蓝天救援队走入老挝开展人道主义救援。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围绕妇女生殖健康、卫生保健、优生优育,以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上学就业等方面需求,举办有关业务培训活动,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青少年交流方面。联合举办青年企业家创业交流活动,大学生体育文化交流周,青少年夏令营,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展览等活动。 

  ——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针对近年来老挝及周边国家频发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疾、蝗灾等重大动植物疾情现状,合作开展动物疫情监测、预警、联防联控和植物监测、防治合作。围绕中老边境生物多样性,打造中老绿色共同体开展培训交流合作。 

   ——教育培训。鼓励社会组织在双向留学、合作办学、联合科研、教师交流等领域开展支教助教活动;视情资助贫困学生前来我省留学,邀请老挝教师前来我省参观进修;合作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孔子学院,援建幼儿园及乡村学校,办好“国门学校”等。 

  ——文化交流。与老挝相关新闻文化机构、文艺团体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中短期舞蹈、民族歌唱、杂技等相关业务培训,在重要节日举行文艺巡演,互译出版优秀文化作品,联合举办图书展、学术研讨会等。 

  ——农业开发。共建农业科技示范园、现代农业技术培育中心,开展农业合作技术培训和生产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老挝群众生活生存能力;开展水资源、渔业资源开发和保护合作,维护良好自然生态环境。 

  ——乡村治理。与老挝村寨合作,开展共建美丽乡村,发展乡村旅游,突出特色民族村寨,宏扬优秀民风民俗等。 

  ——我省社会组织可与驻老挝国际非政府组织和老挝社会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驻老挝国际非政府组织在资金筹措、项目实施、成果宣传等方面的经验,与老挝国内社会组织建立互助互惠的合作关系。 

  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等可依据上述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发挥优势,积极推动本州市社会组织走出去开展各项友好交流与合作。 

  四、组织保障 

  本行动方案涉及的省直各职能部门需在2019年内研究制定出本部门支持我省社会组织走出去的具体措施,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云南省外办为《云南社会组织走入老挝行动方案》的牵头落实部门,负责不定期召集我省社会组织走出去的工作研判,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 

  云南省教育厅负责对社会组织走出去开展教育领域的交流给予帮助和指导。 

  云南省公安厅负责审核走出去的社会组织人员的相关背景情况。 

  云南省民政厅负责对相关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云南省财政厅负责研究如何利用对外援助专项资金和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对外援助资金,支持社会组织走出去。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对社会组织走出去在农业领域开展合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社会组织走出去开展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保护给予指导和帮助,云南省林草局社会组织走出去开展动植物资源保护给予指导和帮助。 

  云南省商务厅负责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在申请对外援助项目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 

  云南省文化旅游厅对社会组织走出去开展文化交流给予帮助和指导。 

  云南省卫健委负责对社会组织在医务人员培训、医疗合作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对社会组织走出去开展防灾减灾和人道主义援助给予帮助和指导。 

  云南省扶贫办负责对社会组织出去开展扶贫经验交流给予帮助和指导。 

  共青团云南省委对社会组织走出去开展青少年交流活动给予帮助和指导。 

  云南省妇联负责对社会组织走出去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活动给予指导和帮助。 

  (外联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