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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流程及相关要求

第1步:任务审批及制证(如申请人系首次申请并且未领取过因公电子护照或护照有效期低于4年):

(一)企业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的公函1份(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对外交往特别是与APEC经济体之间的商务交往情况、申请人员姓名及职务、历次出国记录及是否有被外国拒签的情况);

(二)任务申报表;

(三)邀请函;

(四)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五)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

 

第2步:因公电子护照制作出来后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有效期不低于4年的护照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各1份;

(二)申请人近半年内白底大1寸或小2寸护照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申请人姓名);

(三)填妥的《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事项表》1份:

1、“授权审批部门名称”填写“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批件文号”填写“云外办商卡[201  ]   号”

3、“政治审查部门名称”填写政审部门名称;

4、“批件文号”填写“备案表”;

5、“上级主管部门批件名称”及“批件文号”可不填;

6、“审核单位公章及授权人签署”不填;

7、其余表格内容需如实填写并要求打印;

(四)填妥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1份;

1、表格内容需如实填写并要求打印;

2、签名用中粗笔并且不能超出边框;

3、照片不用贴。


受理部门: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护照签证处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大观路230号

联 系 人:姚卫红

电    话:0871-64098157